华商晨报 2007年04月11日“狗还有一个月就生崽儿了,你这个时候撞它,吓流产咋办?你得赔钱!” 昨日,一辆三轮车撞了一只怀孕狗,引发一场4个小时的争执。 车主 “凭啥赔狗精神损失” 当日15时20分,沈阳市西顺城街怀远门门前的人行车道上,一辆人力三轮车停在道中间,被撞的狗已经被主人牵回家。 三轮车主迟师傅坐在三轮车扶手上默默抽着烟,狗主人李先生站在三轮车另一边,拽着三轮车,这样的僵持已经持续了4个小时。 “当时我正顺着人行道骑车送货,这只狗也没拴,在我前面走,可在前面走的狗突然就蹲下了,我赶紧刹车,可还是撞上它了,”迟师傅告诉记者,他骑车时只顾着躲避行人,没咋注意下边的动物,“谁知道不到遛狗的时间,狗就跑道上来了啊!” “最气人的是,他们还说怕我把狗吓着了,非得让我给狗拿2000元精神损失费!” 狗主 4000元配种费不能白花 狗主人李先生也很生气,“咱家的狗还有一个月就要生崽儿了。你说这一撞,要是流产了,那我不是白花钱给狗配种了!”李先生激动地说。 据李先生介绍,他养的狗是松狮犬,前段时间刚花了4000元钱托人借一只纯种狗配种,没想到今天遛狗的时候却被撞了。 “大家评评理,他骑三轮车撞完它后,把狗吓坏流产了,我不是白花4000元给它配种了,”李先生红着脸说,“我管他要2000元给狗看病,我要得多吗?” 15时40分,在李先生家的楼下,记者见到了被撞的松狮犬。 黄色的松狮犬无精打采地趴在地上,一名女子拿出一杯酸奶打开凑到狗嘴前,可狗似乎对酸奶没兴趣。“以前它一闻到酸奶味就凑过来吃,被车撞后啥都不爱吃了,没有一点精神。”这位女子说。 该谁负责 律师说法不一 辽宁圣华律师事务所徐海忠律师认为,因为李先生遛狗不符合《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》第13条第一款:带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,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拴犬链,并由有独立行为能力人牵领的规定,不管狗是否怀孕,造成的损失都应该由狗的主人李先生自己负责。 而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认为,根据民法规定,三轮车主迟师傅因撞伤了李先生的狗,对而狗属于李先生的私人财产,给造成了李先生一定的经济损失,迟师傅应该对李先生进行赔偿。 辽宁圣华律师事务所徐海忠律师认为,因为李先生遛狗不符合《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》第13条第一款:带犬出户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,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拴犬链,并由有独立行为能力人牵领的规定,不管狗是否怀孕,造成的损失都应该由狗的主人李先生自己负责。 而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认为,根据民法规定,三轮车主迟师傅因撞伤了李先生的狗,对而狗属于李先生的私人财产,给造成了李先生一定的经济损失,迟师傅应该对李先生进行赔偿。 |